3月24日下午,我院“党员理论书香社”在五舍A353“党员之家”,组织学生党支部书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交流会,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学院党委组织员陈国秋主持。
会上,陈国秋带领学生党支部书记一同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共六章三十四条。《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方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明确四个主要任务: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具有重要意义。她说,各党支部和全体学生党员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要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条例》,陈国秋对每个党支部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党支部将党史学习教育列入到支部工作计划中,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要用好红色资源,如: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传承好红色基因。各个党支部可以利用辽宁“六地”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参观学习,讲好红色故事,凝聚振兴力量,增强学生党员的信心斗志,也希望学生党员切合自身实际,利用好碎片化时间,用好“学习强国”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对党史的学习。
通过这次的理论学习,全体学生党支部书记深刻理解了《条例》的制定意义,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作为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和常修课,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将从中更好地汲取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将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努力学习,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撰稿:韩智博
通讯:柳懿函
审稿:陈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