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赢线路检测3003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05浏览次数:115

     科学的评价和奖励体系,是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工程。按照必赢线路检测3003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围绕必赢线路检测3003、必赢线路检测3003“双一流”建设目标,根据《必赢线路检测3003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东大研字[2017]3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广泛调研,学院研究决定,制定《必赢线路检测3003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现予以下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参与科研工作,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二条 组织评选工作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以下简称“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
第二章 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设置及参评基本条件
第四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一级学科为单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所在工程领域为单位进行参评,学业奖学金等级和百分比见下表。
等级 学业奖学金金额 对应等级学生占比
一等 当年全额学费 40%
二等 当年半额学费 40%
 
注:学院各学年的具体名额,以研究生院与学院核对后分配的名额为准。
第五条 各学年学业奖学金各奖励等级名额分配办法
一、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各奖励等级的名额分配办法: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一级学科为单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所在工程领域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各单位间名额计算时遵循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则。
1. 各单位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为各单位参评总人数的40%。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满足本办法中第七条参评基本条件,且在所属单位的综合成绩排名在前80%(含),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非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 =一等学业奖学金总名额– 实际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
2. 各单位二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为各单位参评总人数的40%。
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各奖励等级的名额分配办法: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一级学科为单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所在工程领域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各单位间名额计算时遵循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则。
1. 各单位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为各单位参评总人数的40%。
(1) 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满足本办法中第七条参评基本条件,且在所属单位的综合成绩排名在前80%(含),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本科专业须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2) 其他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 =一等学业奖学金总名额– 实际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
2. 各单位二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为各单位参评总人数的40%。
第六条 “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可参与所在一级学科(工程领域)一等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若获得一等奖学金,将享受学校单列名额)。
第七条 参评基本条件
1. 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学分不够的不能参评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有1门课程不及格的,不能参评一等奖学金。
2. 研究生课题开题答辩没有通过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3. 遵守教学管理相关规定,按要求完成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有课程未参加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4. 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学术不端的,不能参评奖学金;奖学金评定之后,如发现在硕士期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将取消其所获奖学金荣誉并追回全部奖学金。
5. 导师对研究生学业情况评价不合格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6. 研究生课题中期进展情况评价不合格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7. 不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8. 因在寝室违章用火用电、人走未断电等违反学校消防、用电、用火管理及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受到处分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9. 2次及以上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寝室所有成员不能参评一等奖学金。
10. 2次及以上无故缺席集体活动(包括学院大会、运动会、讲座等)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11. 每学期开学,无故逾期不注册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12. 违反学校规定,有其他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第三章 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第八条 评定方法
一、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方法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察参评基本条件及综合排名情况。
(2)非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核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A、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新创业竞赛)C、导师对研究生学业情况的评价D、社会工作F。A、C、D、F各项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Z2计算公式为:
Z2 = A× 70% + C×10% + D×10% + F× 10%
按综合成绩Z2由高到低在所属单位内排名。如综合成绩Z2相同则依次按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导师对研究生学业情况的评价、社会工作对应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二、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察参评基本条件及综合排名情况。
(2)其他硕士研究生:
考核研究生课题开题答辩成绩B、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新创业竞赛)C、研究生课题中期进展情况评价E、社会工作F。B、C、E、F各项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Z3计算公式为:
Z3 = B×40% + C×30% + E×20% + F× 10%
按综合成绩Z3由高到低在所属单位内排名。如综合成绩Z3相同则依次按研究生课题开题答辩成绩、学术成果、研究生课题中期进展情况评价、社会工作对应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第九条 各项考核内容的计算
一、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A的计算(满分100分)
以“学分绩”衡量学生学习质与量的差异,用“平均学分绩”衡量学生总体平均成绩的差异。对学位课的平均学分绩和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进行加权平均,其中学位课成绩权重系数为0.7,选修课成绩权重系数为0.3。对于所选课程全部为本专业学位课者,学位课成绩权重系数按1计算。
已注册的课程,未修读或未参加考试的,以零分计算。
在计算周期内,已注册课程有重修记录的,将计算该门课程的全部成绩及学分。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 = 课程百分成绩×课程学分
学位课平均学分绩 = 所修学位课的学分绩之和 / 所修学位课的学分之和
选修课平均学分绩 = 所修选修课的学分绩之和 / 所修选修课的学分之和
平均学分绩 =学位课平均学分绩×0.7+选修课平均学分绩×0.3
注:1.同一课程类别的课程成绩进行均一化处理后参与奖学金评定。
2.学习成绩的核算工作由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完成。
二、研究生课题开题答辩成绩B(满分为100分)
以必赢线路检测3003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审核后的研究生课题开题报告成绩(百分制)进行计算。
三、学术成果C的计算(满分100分)
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和创新创业竞赛。
1.学术论文C1的计算(满分60分)
学术论文要求以必赢线路检测3003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认定以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为准;已录用未发表的论文认定以录用通知和交款收据为准。需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供评审小组查验。
 
学术论文计分办法:
序号 论文范围 计分标准
申请者第一作者 申请者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
1 SCI一区/CCF A类会议及期刊 60分/篇 30分/篇
2 SCI二区/ CCF B类会议及期刊 50分/篇 25分/篇
3 《中国科学》、《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通信学报》、《电子学报》 20分/篇 10分/篇
4 SCI检索 15分/篇 7.5分/篇
5 EI、ISTP检索;国内核心期刊及国家级学会举办的年会 10分/篇 5分/篇
 
注1:所发表的论文如为短文或DEMO论文的,按以上计分标准的40%计算;
注2:SCI分区采用中科院分区;
注3:序号3、4、5的论文,同一学年内最多计算2篇。
2.发明专利C2的计算(满分25分)
发明专利要求以必赢线路检测3003为第一授权(申请)单位,同一学年内最多计算2个。专利申请需提交国际申请受理证明或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供评审小组查验。
专利状态 计分标准
申请者为第一发明人 申请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者为第二发明人
国际PCT发明专利申请
欧美日国家发明专利申请
25分/个 12.5分/个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 12.5分/个 6.25分/个
 
3.创新创业竞赛C3的计算(满分15分)
同一学年竞赛获奖最多计算1个,以获奖证书或组织单位公布的获奖结果文件为准。需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供评审小组查验。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计分办法:
级别 计分标准
参赛形式 国际/国家级 省部级
一等奖 个人参赛 15分/个 10分/个
团体参赛 参赛队员排序1/2/3
(参赛人数为3人及以上)
8/5/2分/个 5/3/2分/个
参赛队员排序1/2
(参赛人数为2人)
10/5分/个 6/4分/个
二等奖 个人参赛 10分/个 8分/个
团体参赛 参赛队员排序1/2/3
(参赛人数为3人及以上)
5/3/2分/个 4/2.5/1.5分/个
参赛队员排序1/2
(参赛人数为2人)
6/4分/个 5/3分/个
三等奖 个人参赛 5分/个 3分/个
团体参赛 参赛队员排序1/2/3
(参赛人数为3人及以上)
3/1.5/0.5分/个 1.5/1/0.5分/个
参赛队员排序1/2
(参赛人数为2人)
3/2分/个 2/1分/个
 
* 如竞赛设有特等奖,则计分只计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数对应上表中的一、二、三等奖。
* 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表彰,按最高级别表彰加分。
* 创新创业竞赛认定范围和等级依据为:1.《必赢线路检测3003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所鼓励和支持的竞赛;2.校创新创业学院资助参赛的创新创业类竞赛;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科技竞赛。
四、导师对研究生学业情况的评价D(满分为100分)
以必赢线路检测3003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审核后的成绩(百分制)进行计算。
五、研究生课题中期进展情况评价E(满分为100分)
以必赢线路检测3003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审核后的成绩(百分制)进行计算。
六、社会工作F的计算(满分100分)
1.学生干部任职F1(满分40分)
(1)担任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两级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二级部门负责人的学生干部,根据考核结果,每学期最高加20分。
(2)担任副班长、学习委员、校(院)两级研究生会二级部门负责人以下(不包括二级部门负责人)、部员以上(不包括部员)的学生干部,根据考核结果,每学期最高加12分。
(3)党(团)支部宣传委员、党(团)支部组织委员、校(院)两级研究生会部员,根据考核结果,每学期最高加6分。
* 此加分按照学期计分,任职不满一学期的,不加分。不同学期任职不同,对照相应职务给予加分。同一学期内担任多个职务,按照最高职务加分,不累加。任职期间经相关部门认定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消极工作的,经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任职加分。
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F2(满分30分)
1)社会实践(满分15分)
社会实践的认定为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学生暑期、日常、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的,可获得基础分1分/次,对获奖个人或团队成员在基础分上进行累加。同一社会实践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的,仅计算最高级别奖励加分;不同社会实践成果获奖可累加。同一学年内该项加分累计满分15分。
获奖级别 计分标准
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优秀社会实践团队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队长 队员
国家级 15分/次 10分/次 5分/次 15分/次
省部级 12分/次 8分/次 4分/次 12分/次
市级 8分/次 5分/次 3分/次 8分/次
校级 5分/次 3分/次 2分/次 5分/次
* 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等证明,获奖级别认定以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落款为准。提交材料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供评审小组查验。
2)志愿服务(满分15分)
志愿服务指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对获奖个人或团队成员进行加分。同一志愿服务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的,仅计算最高级别奖励加分;不同志愿服务成果获奖可累计。同一学年内该项加分累计满分15分。
获奖级别 个人获奖计分 团队获奖负责人计分 团队获奖成员计分
国家级 15分/次 10分/次 5分/次
省部级 12分/次 8分/次 4分/次
市级 8分/次 5分/次 3分/次
校级 5分/次 3分/次 2分/次
* 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等证明,获奖级别认定以证书或文件落款为准。提交材料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供评审小组查验。
3.集体荣誉F3(满分10
集体荣誉称号指各研究生班级、团支部、党支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同一学年内同一集体仅计算最高荣誉称号,同一学年内该项加分累计满分10分。
集体类别 评价人员 计分标准
国家级 省市级 校级
班级 班长 10分/次 8分/次 5分/次
副班长、学习委员 6分/次 5分/次 2.5分/次
班级其他成员 3分/次 2分/次 1分/次
团支部 团支书 10分/次 8分/次 5分/次
支部委员 6分/次 5分/次 2.5分/次
支部其他成员 3分/次 2分/次 1分/次
党支部 党支书 10分/次 8分/次 5分/次
支部委员 6分/次 5分/次 2.5分/次
支部其他成员 3分/次 2分/次 1分/次
 
* 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等证明,荣誉称号级别认定以证书或文件落款为准。提交材料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供评审小组查验。
4.体育比赛获奖F4(满分10
体育比赛获奖指参加学院及以上规格的体育赛事,并获得一定成绩。同一学年内多次获得不同比赛项目成绩可累加,该项加分累计满分10分。
获奖级别 计分标准
参赛形式 市级及以上 校级 院级
冠军 个人参赛 10分/次 5分/次 3分/次
团体参赛 5分/次 3分/次 2分/次
亚军 个人参赛 8分/次 3分/次 1.5分/次
团体参赛 4分/次 2分/次 0.75分/次
季军 个人参赛 6分/次 2分/次 0.75分/次
团体参赛 3分/次 1分/次 0.375分/次
 
5.特殊贡献加分F5(满分10分)
对为集体做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经个人申报,评审小组考察,领导小组认定,可给予1-10分的特殊贡献奖励加分。
第十条 特殊条件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方法
在满足第七条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经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后确定推荐资格。
1.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采用中科院分区)、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期刊、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录用1篇长文的。
2.以第一作者获得欧美日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完成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转化的。
3.取得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果,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且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
如果特殊条件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奖学金未获批准,仍可参与普通条件奖学金的评选。
第四章 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 每年的评审工作开始前,成立当年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当年工作的组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十二条 评定时间: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于第二学年开学初完成,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于第三学年开学初完成。
第十三条 所有成绩和成果的计算时间区间为必赢线路检测3003所规定的学年周期。经学校批准保留学籍、休学的,复学后参与所在年级奖学金评定,且保留学籍、休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不进行计算。
第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每名学生只能各参评一次。经学校批准延期毕业的,延期期间不再享受奖学金。
第十五条 拟获得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学院评定、审核、公示后报研究生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同意,若与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经学院与研究生院商定后决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必赢线路检测3003。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必赢线路检测3003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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