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并于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该《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全国在校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按照新《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工作对若干政策规定等进行了修订,并于开学前组织了相关管理人员的解读说明和工作部署会。
按照学校要求,我院于9月26日在浑南校区风雨操场报告厅召开校院两级学生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新政策宣讲会。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科长刘士卿、学生处管理科科长吕昫光、学院副院长鲍玉斌、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石昌远、学生办公室主任聂国东、全体辅导员,以及2016、2017级全体本科生、2014、2015级本科生班长团支部书记、硕士生班长与寝室长及博士生班长,共1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石昌远主持。
撰稿人:刘炫辰
通讯员:刘炫辰
审稿人:石昌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