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科技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省发改委的关于《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始2016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于9月3日前将拟申报的中心或实验室名称、中心负责人、研究方向、简要情况等反馈至scires@cse.neu.edu.cn。
通过教育厅申报的范围:教育厅在建(含筹建、申请筹建)的重大科技平台中尚未成为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批准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教育厅在建(含筹建)的协同创新中心尚未成为国家级的;引进领军人才尚未建立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
省教育厅只有5个名额,竞争激烈,学校鼓励各老师积极联系沈阳市发改委,从沈阳市发改委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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