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派出国办理流程(德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10浏览次数:39

一、《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经过本人签名的有效护照原件,护照首页复印件三份。
三、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同意派出函》复印件1份(特殊项目除外)
四、录取文件复印件1份(如您是改派国别、延期派出、缩短在外留学期限等,还要提交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五、JW108表第四联(如果未使用,将空白表格退回即可;如果没有该表格,则不需提供)
六、邀请信:
1、正规格式、印刷字体的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邀请信传真件或电子版的邀请信均无效。申请学生类签证人员需要由德方学校注册部门发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2、邀请信要有邀请人姓名、地址、电话或传真号;被邀请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学习期限要有明确的起止日期或有开始时间加上停留期限。
七、经济担保:
1、国家全额资助留学人员经济担保证明由我“中心”统一提供。非国家全额资助学者需提供经济担保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用单位正式公函纸德文打印,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要注明出国期间所有费用由**负担。
2、凡由德方提供资助,比如享受DAAD、艾伯特、阿登纳、赛德尔、克虏伯洪堡、歌德学院等基金会或其他奖学金的留学人员,办理签证时要出具德方经济资助证明的复印件3份。
八、照片:近期小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张。
九、提供单位回聘证明信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如果是尚未工作的学生,请提供就读院校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十、公证材料:
凡申请90天以上签证的留学人员,需提供中德文对照的最高学位公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如在国内为在校学生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签证时则需提供国内有关院校在读证明的中德文公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此公证材料与第九项中的“就读院校证明”为两项材料,申请人均需提供)。
十一、签证有效期:凡申请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留学签证,使馆签发的是D类90天入境有效的入境签证,抵达德国后需办理长期居留手续。
十二、国家公派赴德留学人员,需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境外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该保险的保额不少于3万欧元,保险期限为90天(注:从申请入境时间开始),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DAAD奖学金获得者不必提供该保险材料。
十三、个人财力证明
凡申请90天以下(含90天)签证的留学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以内的银行存折(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银行对账单(原件1份,复印件1件)。
十四、办理签证所需时间:申请材料送入德国使馆后,大约需要六周时间才能办好签证。个别情况需要时间更长。
十五、自2008年3月1日起,德国驻华使馆对赴德期限为3个月以下(含3个月)的留学人员启用电子签证申请表,此表格需提供2份。
德国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须知请点击以下链接: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679/info6134.htm
十六、凡持公务普通护照申请德国长期签证(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简历,要求:英文书写,一式三份。
十七、凡持公务普通护照申请德国签证者,需提供任务批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政审批件复印件一份。
十八、根据德国驻华使馆签证处规定,凡持因私护照人员申请德国签证均需本人到德国驻华使馆签证处或德国驻上海、广州、成都总领馆签证处进行面谈。所以,请持因私护照的赴德公派留学人员按此规定办理赴德国签证,并在面谈前到我处办理领取照会和资金担保证明的手续。其他公派出国手续仍由我处办理。持用因公护照的公派赴德人员由我处统一办理,不需要面谈。
办理照会及经济担保须提交上述第一、三和四项材料。
有关德国驻华使馆签证处以及驻上海、广州、成都总领馆签证处的其他相关信息,请查询:
http://www.peking.diplo.de/Vertretung/peking/zh/01__Willkommen/Visabestimmungen/__Visabestimmungen.html
提示:
1、面谈前,请务必先与德国驻华使馆签证处进行预约,预约方式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2、属于上海、广州、成都馆区的申请人,由于此三个馆区要求的签证材料和北京使馆有所不同,因此是否需要准备其他签证材料,请申请人与相关馆区进行具体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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