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各毕业生班级:
根据《必赢线路检测3003关于开展辽宁省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培养毕业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精神,引导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和勇于创业的择业观,努力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现将《关于评选辽宁省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下发,希望各班级按照《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博士研究生。
2.评选比例:按我院2016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遴选。
二、评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品德高尚,各方面表现突出。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及具有积极创业意识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遴选。
6.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二)具体条件
1.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有四个学期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2.本科生学习期间荣获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以上(含两次),或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5%,或所在寝室连续三年被评为五星级优秀寝室(或悦居百强寝室)或以上称号的寝室成员。
三、申报方法
各班级对符合条件并有意向者进行民主评议,各班级负责人将获得班级推荐资格的同学名单报送至辅导员老师处,报名时携带填写好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报名时间截止到11月27日17:00,相关表格请在学院网站学生园地板块(评奖评优)下载。学院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答辩,每人三分钟,(时间初定12月1日18:30,地点另行通知)。最终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需正反面打印申请表格后,用黑色碳素笔手填相关内容,要求字迹工整,不得缺项,表中事迹材料500--1500字,个人事迹以第三人称撰写。
博士生携带填写好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交到二舍东233。报名时间截止到11月27日17:00,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日常管理中下载。
四、省优秀毕业生的待遇
1.由辽宁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省优秀毕业生在供需见面、留校任教选拔和推荐保送到上一级学校学习时可享有优先推荐权。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装入毕业生档案。省优秀毕业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上将注明“省优秀毕业生”字样。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